車輛類型和用途
使用年限
載客車
營運
出租
小、微型(含轎車)
8年
中型
大型
19座及以下
19座以上
8年,可延4年
旅游
10年,可延10年
其他
10年,可延5年
非營運
15年,可延
大、中型
載貨車
微型
重、中、輕型
專項作業車
礦山作業專用車
8年,可延
其他專門作業車
10年,可延